你知道所有妓女最希望到哪兒嗎?那就是當時香港最豪華的香港大酒店了! 香港大酒店特設舞場,是上流社會的社交場所,不少有頭有面的商賈才俊都希望帶智慧與美貌並重的女伴出席舞會,駕勢一番!那時代的高級洋妓和塘西名妓講求美艷之餘,大都能歌善舞,充滿藝術氣質者尤其受寵。塘西只有少數讀過洋書又或從上海轉戰香港的紅牌阿姑懂外語、接吻、攬腰、握手和跳社交舞等西方禮儀,只有這批有實力而又蒙幸運之神眷顧的妓女才有機會被恩客帶到香港大酒店;而論終極幸運者,當然是找到頭大戶人家「埋街食井水」啦!
查實淫業一直是老香港社會的爭議課題,有人要全面取締,有人要監管經營。香港政府的立場幾經改變,1850年代起決定要向妓女每年發牌一次,交由「撫華道」(即華民政務司)管理,妓女領牌時須驗身及聲明投身淫業乃自願行為。不過發牌監管卻洐生警察濫權、官員貪污、迫良為娼等社會問題。到1870年代,港府決意整頓淫業帶來的社會問題,先後推出法例禁娼、禁止拐帶女童和禁止迫良為娼,並於1878年成立「保良局」,拯救及收容逃出火坑的婦女。不過,沒多久社會又重返「娼妓合法化」,政府再度容許妓院合法經營,風月事業發展還比以前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