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Sir廟街黃業與居民河水不犯井水




廟街夜市賣藝。1964年。

廟街夜市賣藝。1964年。

六十年代,伍建新所住的廟街一段沒有街妓,往南過了西貢街才有,西貢街至佐敦道亦有,不如今天街妓在街上拉生意,昔日是有位婆婆坐在樓梯口便是妓女戶。廟街舊址住屋樓梯有字花檔,五元一次,買了便在拍子簿撕下來,與字花檔及麻雀館的人相互認識但「河水不犯井水」,收檔後時間經常在樓下聽到他們吵架打架,「開公堂審訊」。長大後才知道字花檔等是犯法勾當,明白了社會的黑暗面,適應該環境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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