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市區重建局商討保育條件




2008年衙前圍重建項目重開後,吳展鴻兄弟與重建局的高級職員談判,他們開列3項重建的前提: 1.) 天后宮不拆不遷,此乃衙前圍的精神。2.) 保留鄉公所,如要清拆現時的鄉公所,必須覓地重建,由村民和當局商討地點。3.) 重建不是拆村或賣村,重建後必須興建一個有「衙前圍村」四字的牌匾。重建局接納展鴻開列的條件,將天后宮旁的眾所改建為樓高三層、每層面積700呎的新鄉公所,並承諾負責天后宮維修和添置設備的費用,包括應吳展鴻兄弟之要求,設置一個價值100萬元的無煙化寶爐,免令新業主投訴燒香影響環境。吳展鴻早於1985/1986年已與有關部門商討重建,直至2009年才落實發展,他感慨談判曠日持久,自言令全村受惠,住客均獲豐厚的搬遷賠償,但最初部份村民不贊成重建,不支持他與當局交涉。

衙前圍的大業主

衙前圍的大業主

吳展鴻是原居民大業主,堅決要求重建局保留天后宮和鄉公所。 - 香港記憶團隊攝(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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